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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宜兴市卫生系统
公开招录非编合同制人员简章
根据医疗卫生单位发展的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录2010年非编合同制人员。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考原则
总量控制、专业对口、公开竞争、择优录用。
二、招考人数
未改制单位252人,改制单位102人,合计354人。(详见附件1、附件2)。
三、招考对象
2009年和2010年全日制医卫(药)类专业的宜兴籍未就业的毕业生(不含成人教育毕业生)。研究生报考相关专业,本科毕业生报考麻醉、妇产、助产专业不受户籍限制。
四、报考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较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负责;
3、身体健康,年龄35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必须符合招录职位表所列条件。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0年7月20日(星期二)
上午8:30-11:30 下午1:30-16:30
报名地点:宜兴市卫生局3号楼四楼会议室。
六、报名要求
毕业生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报考人员根据招录职位每人在改制和未改制单位中各限报一个单位的职位。
报名时交近期一寸正面半身免冠照片3张,报名费和考务费100元。
七、考试、体检、考察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毕业生按各单位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准考证,于2010年7月31日8:30时统一参加各单位组织的专业基础知识笔试,然后根据各单位具体要求参加业务操作测试或面试。按考试成绩择优确定体检人数,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岗位对体检标准另有要求的,按其标准执行。体检合格毕业生按组织程序进行考察,并将结果报市卫生局人事监察科于8月13日在宜兴市卫生局网站(http://www.yxswsj.gov.cn)公示,整个招考工作于8月20日结束。
八、录用
非编合同制招录的毕业生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统一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由招录单位与其签定《聘用(劳动)合同书》和《人事代理合同书》,享受企业人员的社会保障待遇。
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录用的卫技人员,三年(两个考试周期)内未取得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的,由录用单位解聘,自谋职业。
整个考录工作接受市卫生局和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监督电话:87994293、87980140。
九、本简章由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0年宜兴市卫生系统未改制单位公开招录非编合同制人员职位表
附件2:2010年宜兴市卫生系统改制单位公开招录非编合同制人员职位表
宜兴市卫生局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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