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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度特殊病种门诊补助开始申报
根据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补助规定,2009年上半年度特殊病种门诊补助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市城乡居民医保办提醒市民,符合条件者请及时携带有效资料到办理点进行申报,以享受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所带来的帮助和实惠。
据了解,今年,特殊病种门诊补助范围仍为六类,分别是:患尿毒症进行的门诊血透治疗和腹透治疗;器官(限肝脏、肾脏、肺脏)移植后在门诊进行的抗排异治疗所需药品费;患红斑狼疮所需的门诊药品费;患恶性肿瘤进行的门诊化学、放射治疗;患再生障碍性贫血治疗所需的门诊药品费;急诊患者24小时以内,因抢救无效死亡的门诊费用。
符合条件的患者须在各镇(园、区、街道)医保办领取并填写《宜兴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特殊病种补助申请表》,并按要求附上2009年度符合规定的门诊有效票据等相关材料,由村(居委)统一收缴至镇(园、区、街道),经初审后交市城乡居民医保业务管理中心,由市鉴定小组审核后再按规定予以补助,补助标准同上年度。其中,尿毒症患者仍然按季度直接至市城乡居民医保业务管理中心申报享受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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