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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疗卫生工作发展的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考2008年度非编合同制医卫类专业的毕业生。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考原则
总量控制、专业对口、需求见面、公开竞争、择优录用。
二、招考人数
未改制单位非编合同制106人(详见附表)。
三、招考范围
2007年和2008年全日制医卫(药)类专业的宜兴籍未就业的毕业生(不含成人教育毕业生)。研究生报考相应专业,麻醉、妇产专业(本科及以上)不受户籍限制。
四、招考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负责;
3、身体健康;
4、必须符合招考计划表所列条件。
五、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08年7月26日
上午8:30-11:00 下午1:30-5:00
2、报名地点:市人民医院松鹤楼四楼。
3、报名要求:
毕业生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或市人才服务中心个人人事代理手续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根据招考计划统一到市人民医院松鹤楼四楼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单位的职位。
报名时交近期一寸正面半身免冠照片3张,报名费和考务费100元。
六、考试、体检、政审
凡符合非编合同制招考条件的毕业生按各单位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准考证,于2008年8月10日统一参加各单位组织的专业基础知识考试,然后参加业务操作测试或面试。根据考试成绩按择优原则确定体检人数,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岗位对体检标准另有要求的,按其标准执行。体检合格毕业生按组织程序进行考核政审,并将结果报市卫生局人事监察科在宜兴市卫生局网站(http://www.yxswsj.gov.cn)公示,整个招考工作于8月31日前结束。
七、录用
非编合同制聘用的毕业生经考试、体检、政审合格的,统一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由聘用单位与其签定《聘用(劳动)合同书》和《人事代理合同书》,享受企业人员的社会保障待遇。
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自谋职业;录用的卫技人员,三年(二个考试周期)内未取得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的,由录用单位解聘,自谋职业。
整个考录工作接受市卫生局和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监督电话:87994293、87980140。
八、本简章由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附件:2008年卫生系统招收非编人员计划汇总表
宜兴市卫生局
二OO八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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